| 问题 | 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在税务注销时,可以不提供哪些证件、资料? |
| 答案 | 一、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(一)简化资料。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,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。 二、进一步减少证件、资料报送 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,免予提供以下证件、资料: (一)《税务登记证》正(副)本、《临时税务登记证》正(副)本和《发票领用簿》; (二)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(复印件); (三)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(复印件); (四)项目完工证明、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(复印件)。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。 ![]() 依据: 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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